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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令揽胜》泰兴名胜摄影作品展(集)征稿启事

时间:2016-11-17 15:1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 泰兴市文化博览中心、泰兴市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内容 泰兴境内的人文自然景观;古旧建筑;寺庙道观神祠;名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  泰兴市文化博览中心、泰兴市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内容  泰兴境内的人文自然景观;古旧建筑;寺庙道观神祠;名人故居 ;历史园林 ;亭、阁、坊;桥、池、路;革命旧址及纪念性建筑物等。

三、作品要求  参展(入集)作品须为JPG格式的数码电子稿件,数量、题材、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照均可。可单幅或组照投稿,组照每组原则上不超过4幅。并同时提交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文件建议不低于5M。

四、投稿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1、邮箱发送:参展(入集)作者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caohongsheying@126.com,文件夹为“姓名+《延令揽胜》泰兴名胜摄影作品”,作品以“拍摄内容(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重命名。
        2、集中收稿:  第一次收稿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8:30-11:00,市文化中心4楼摄影活动室;第二次收稿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8:30-11:00,市文化中心4楼摄影活动室;第三次收稿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8:30-11:00,市文化中心4楼摄影活动室。

五、参展(入集)须知
        1、《延令揽胜》泰兴名胜摄影作品展(集)面向社会各界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及爱好者全面征集。
        2、参展(入集)截稿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3、投稿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原因产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投稿和领取稿酬的资格。
        4、《延令揽胜》泰兴名胜摄影作品展(集)入选作品100幅(组),每幅(组)稿费300.00元,稿费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承办方代扣代缴。
        5、所有参展(入集)作品均自动收入泰兴摄影图片库并将结合投稿进程在泰兴市摄影家协会网站中展示。承办单位对参展(入集)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品、出版物、新闻报道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泰兴市摄影家协会电话:0523-87655750;
泰兴市摄影家协会展览部电话:13645265173冯主任
泰兴市摄影家协会外联部电话:13601475018杨主任
本次展(集)解释权属于承办单位。凡投稿参展(入集)者,即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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